Sunday, April 1

A hitch-hiker of the galaxy

上周到LA出差。下榻的酒店距离开会的地方直线距离是500米,只要过了路口,经过高速桥下面,望右边再走100米就到了。我已经向前台小姐问好了路。

可是,走到高速桥下面,却发现因为施工,这边的人行道关闭了。路对面并没有人行道,这意味着我需要绕到另一个路口才能到高速桥的另一边。

看着川流不息的车流,我往回走几步,来到路口交通灯下面,打算等红灯的时候找个车带我过去。

当时上午9点,阳光明媚(加州的阳光真好啊!),我穿着也不破,还是蛮有信心的。只要把我带到立交桥的对面就可以了。

第一个停在红灯前的是一辆大车,墨西哥大姐很好说话,但是不能带我,因为坐在后面的是一些老人。
下一次红灯,停下来的是一对中年夫妻。直说"no"。
再下一次红灯,没有车。
我就不信等不到!
然后有装聋作哑的,有不屑一顾的。
我已经把这次截车当作一个考察民情的任务了。截不到车,我就不离开这个地方。
再拦下一辆车,我说要到对面的某某酒店,司机就问了:“是某某会议吧?”没错!
原来她也是来参加同一个会议的,太巧了。让我坐进副驾驶位置,我还可以给她指路。聊下来,原来我们虽然素未谋面,前两天还通过邮件呢!

算起来这算是我第三次hich hike。第一次是被动的,我按着地图的路线在一个高速入口等公共汽车,等了20多分钟吧,一辆皮卡停下来,问清我在等公共汽车后,告诉我这里不是公交车的路线,然后就把我带到要去的地方了。过半年我才看明白地图上那个虚线表示那是只有在冬天才有的公交车。要不是他停下来跟我搭话,我需要在那里站三个月才有车。
他是个很普通的劳动工人,路上他跟我说,多年前他曾经在什么地方很需要别人帮助,却没有人施出援手。所以他很愿意帮人。
这时候,我刚到加国还没有半年。给我印象很深。

第二次,我正在desperated地找工作,一个公司来电话,我就转了几次车到了那里,填了个表之后被带到一个会议室,跟很多求职者听一个家伙说了一段,才发现是传销。不顾给他们面子,我直接就出来了,已经过了正常交通的时候,公交车可能要一个小时才来,所以就在路边举起了大拇指等搭车。三五辆车过后,一个老头停了下来,把我带到附近的地铁站。

当然,在我有了车后,也带过别人。一个冬天的周六上午,我开车出去买菜,在第一个公交车站看到一个人正在等着。这是一个零下30度的早晨,而且周末的公交车很稀少的,所以我就停下来鸣喇叭,把他叫了上来,把他送到附近的地铁站。几个月后在上班路上他把我认出来了,一聊,原来他就租住在我家对面,而且,也喜欢歌剧。(我为什么要说“也”?)

 回想起在LA的这次hich hike经历,这么多人没有带我,也许是因为我没有带毛巾吧。

I am the one who pretended to be bl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