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ada: A Country of Compromise 加拿大:中庸的国家
英文Compromise,可以翻译成折衷,妥协,也可以翻译成中庸。
话说18世纪中叶,欧洲统治者把美洲的土著杀得差不多了,移民了许多欧洲人过来。与此同时,一些在欧洲不被容忍的思潮也在这块广阔荒蛮的突地上站稳了脚跟,比如因信称义的抗罗宗,又比如天赋人权的资本主义自由论。这些思潮在等级森严的天主教、君主制国家里收到压迫。当时英国占领美洲大部,甚至跟法国打了7年仗,把法属魁北克都抢了过来。
新兴的资产阶级迫切需要摆脱腐朽的封建统治。1775年,美洲土地上的居民们终于无法容忍英国的统治,在“天赋人权”的旗帜下拿起了枪杆子。这就是著名的美国独立战争。1783年,英国认输,撤退到北边,承认南边这些州的独立。这13个州就组成了“美洲合众国”,这也就是国旗上十三条横纹的由来。这时候,在美国的保皇派,即拥护英王统治的顽固派,赶紧往北边跑。
这一跑,就在现今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的土地上,积聚了被美国打败的英军和逃过来的保皇派。本地人(即早先移民的英国/法国人,印第安人等)也不爽。可是他们很软弱,等了80年,直到1864年才向英王提出独立。3年后,英国议会同意,规定英王是依然加拿大的王,同时派驻总督作为代表行使权力;加拿大自己推选议会、总理,并由英王批准。
加拿大就这样窝窝囊囊地在法国、英国、美国的夹缝中成立了。看,加拿大从成立之初,就是一个折衷、妥协、中庸的产物。
回到建国前10年,即1857年,维多利亚女王在地图上一画,就把渥太华当作安大略和魁北克的总首府,因为渥太华距离两省的主要城市都一样远。当时这里只是一个很小的定居点,只因为女王要妥协于两地的要求,就选择在这里了。建国后,这里就成了加拿大的首都,同时,英语、法语都成为官方语言。这就是加拿大的深深的中庸烙印。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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