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们
在传统中国,神的社会其实是俗世社会的投影。人们嘲笑玉皇大帝的平庸无能,鄙视太白金星的诺诺无为,赞扬孙悟空、哪吒对自由的追求,崇拜菩萨普救众生的心肠。人们对神的期望在《封神演义》表达得最清楚:“坏”的神得到惩罚,“好”的神得到Promotion。固然有“成王败寇”的因素在里头,但是也表达了人们的喜怒爱憎。朴素、善良(软弱)的人们期望“好”神是站在自己一边,而且“好”身最终总是胜利。
同时,通达人世的中国人还是会在年末灶王爷上天汇报工作之前敬给祂粘嘴的麦芽糖,并在“请”了一副年画之后骂:“这玩意儿,八毛!”。他们并没有虔诚地(盲目地)信任什么东西,在求子的时候总是一个个庙宇拜过去,绝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
古希腊的神们经常为了私欲带领祂的信众与另一个神开战。宙斯的“神王”地位的确立都是复杂的政治争端的结果。而特洛伊战争的起源是爱神阿佛洛狄忒承诺给特洛伊王子一个“全希腊最美丽的姑娘”,所以唆使特洛伊王子在访问斯巴达时诱拐了斯巴达的王后海伦。作为尊严典范的“阿喀琉斯的愤怒”,指的是半神人物阿喀琉斯所应得的一个女俘被统帅夺去了,就决定退出战争。己方节节败退。等到祂的兄弟被对方杀死之后,祂又投入战场,马革裹尸。在这些争执中,你看不到正义,看不到人类的尊严,只有那些神通广大的神在无聊时掀起的风浪。
犹太/伊斯兰/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的神也无所谓正义。祂并不是因为正义而成为神,而是因为创造万物而成为神。因此祂的所作所为,不管多么残忍,多么不可理喻,祂的信徒总是可以说:“不可轻易揣测神”,“他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进而更加崇拜祂。神爱世人,但是祂爱的方式并不是俗世所定义的爱。企图用理智和情感来理解他的爱是南辕北辙,必不得其门而入。信徒能做的事情就是:接受所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世界上的一切,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前半部分就是“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的源泉,也是社会安定的因素;后半部分既可以发展成十字军式或Al Qaeda 般的狂热,也可以发展成通达人情的中国人品性(包括基督教老太太的善良和律师、经纪的奸滑)。
西方魔幻的神分为正义秩序和黑暗混沌两个阵营,但是正义阵营中的骑士总有一些卑鄙的代表,而混沌阵营中的兽人每每是勇猛的典范。即使是死亡之神的信徒死亡法师,也只不过是追寻生老病死的秘密来完成生命的轮回。一大堆的神,有点像希腊的多神教,但是背后往往有创始神(父神)的影子,还是基督教的神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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